发布时间:2020-05-09 09:15:26
工信厅信软函〔
2019
〕
10
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,各有关单位:
为深入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,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》(国发〔
2015
〕
50
号)和《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(
2016
-
2020
年)》(工信部规〔
2016
〕
412
号),全面掌握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情况,促进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指导和帮助地方、企业和用户加强交流学习、开拓思路,推动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,决定开展
2019
年大数据优秀案例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方向
(一)大数据产品。包括数据采集存储、清洗加工、分析挖掘、交易流通、安全保障、可视化展示等方面形成的大数据技术、平台或系统等,要充分体现技术的先进性、实用性、通用性。
(二)大数据行业应用解决方案。包括政府服务及重点行业或公共服务领域(如工业、农业、能源、营销、金融、安防、电信、交通、物流、医疗、教育、旅游、环保、食品安全等)的整体解决方案,要充分突出行业特点,具备可复制性,可以大规模推广,技术架构先进,具有良好的应用效果。优先支持大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领域的解决方案。
二、征集要求
(一)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、技术先进、实现产业化或已部署应用,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,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。
(二)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、重点突出、表述准确、逻辑性强、具有较强可读性(尽可能结合图、表等表达方式),既包括实践内容,又涵盖理论剖析,杜绝虚构和夸大。字数请控制在
6000
字以内。
三、报送流程
(一)请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、中央企业(集团)(以下统称报送单位)组织本地区、本集团内企业积极参与活动,确定被推荐企业,并填写电子版报送信息汇总表(见附件)发送至联系人邮箱。
(二)被推荐企业需登录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案例申报系统(网址:http://www.bdcases.org.cn)完成注册,填写企业基本信息,下载企业申报书并填写上传。
(三)请各报送单位将纸质版报送信息汇总表、企业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一份统一邮寄,纸版材料要与网上填报材料一致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报送时间
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邮寄截止时间为
2019
年
2
月
28
日。
(二)报送数量
报送单位须严格把关,控制选送成果的数量和质量。各地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报送数量不超过
20
个(如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报送数量不超过
30
个),中央单位或企业报送数量不超过
3
个。
(三)组织保障
我部将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大数据领域有关权威专家,对本次征集到的大数据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进行遴选,汇编成册出版发行,并举办系列宣传推广活动。此外,我部也将联合有关部门、地方和企业,研究对优秀成果给予相应支持。
(四)联系方式
杨
玫:
010
-
88686171
张毅夫:
010
-
68208206
邮
箱:zhangyifu@miit.gov.cn
材料寄送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
35
号电科大厦
收件人:杨
玫
邮
编:
100040
附
件:
报送信息汇总表
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2019
年
1
月
21
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