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5-09 09:16:34
根据《财政部
国家税务总局
工业和信息化部
科技部
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(
2017
年第
172
号)
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
财政部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(
2018
年
第
17
号)
的要求,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
、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
进行了审查。现将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第
二十
批)
、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、
撤销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名单
予以公告。
附件:
1.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(第二十批)
2.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变更名单
3.撤销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名单
工业
和信息化部
国家
税务总局
2018
年
9
月
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