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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301批)

发布时间:2020-05-09 09:18:29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》的规定,现将许可的汽车、摩托车、三轮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 301 批)和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 2017 年第 10 批)予以公告。
 

附件: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(第301批)
 

链接: 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》( 2017 年第 10 批)车型主要参数(http://123.127.164.29:18082/CVT/Jsp/zjgl/nerds/201710.html)
 

2017 年 10 月 31 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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