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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(发改能源规〔2018〕1575号) -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发布时间:2020-05-15 16:49:17

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《清洁能源

消纳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的通知

 

发改能源规〔2018〕1575号

 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、能源局、经信委(工信委、工信厅),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,国家电网公司、南方电网公司、中国华能、中国大唐、中国华电、国家能源、国家电投、中核、中广核、中国三峡集团公司,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:

 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部署,用更大的决心、更强的力度、更实的措施解决清洁能源消纳问题,建立清洁能源消纳的长效机制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制定了 《清洁能源消纳行动计划(2018-2020年)》 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
 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国 家 能 源 局

2018年10月3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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