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0-06-12 09:27:02
依据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》(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4号):
一、不用做节能(报告)评估的行业
1、风电站、光伏电站(光热)、生物质能、地热能、核电站、水电站、抽水蓄能电站;
2、电网工程、输油管网、输气管网;
3、水利、铁路(含独立铁路桥梁、隧道)、公路、城市道路、内河航运;
4、信息(通信)网络(不含数据中心)、电子政务、卫星地面系统;
二、除上述行业外,项目满足以下条件之一,均需做节能(评估)报告:
1、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1000吨标准煤;
2、年电力消费量超过500万千瓦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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